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重点窗口业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预
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其次,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促进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教育、廉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再次,要不断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构造“大宣教”格局。要突出示范教育和典型教育,使干部职工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最后,要在单位中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完善制度。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确保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因此,我们应重视制度建设,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干部选拔等制度,确保按制度办事、靠纪律约束人。我们应经常反思,制度建设上是否还有“空子”,如何填补“空子”?今年重点要围绕防范人民银行资金风险这个中心,重点加强会计、国库、发行等高风险核算业务和新业务的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强现场检查、执行监察和内部审计,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制度,为实施制约和监督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第三,强化监督。监督,是反腐败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加大对基层“一把手”的检查监督,要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利用年度考核、业务检查、财务审计、廉政述职、民主测评、执法监察、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手段,检查监督“一把手”权力的行使情况,防止权力滥用。其次,要切实加大中支主管部门对基层、一线的检查监督力度,在对具体业务建立健全统一的行为规范的同时,要对基层的要害部门、要害岗位定期不定期地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其按规章办事。再次,要发挥纪检监察和内审的职能,强化同级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内审部门真正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今年要在继续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同时,着重做好两项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监督;二是根据上海分行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市)支行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和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本保证。我们要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推进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从总体上看,辖区行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加大,但还有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业务工作忙时不要”的现象。应该看到,当前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人民银行系统远未杜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十分繁重。
第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考核,有机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反腐败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正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切实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第三,抓好三个环节,增强工作针对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首先,要继续实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应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楚,便于考核和追究。其次,党委(党组)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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