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
续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履行合同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规范。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暗箱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和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净化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好中央、省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直接补贴等改革政策,防止出现新的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不准在国家和省、市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农村中小学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深入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教育、用水用电、建房、计划生育、等乱收费及各种搭车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全面实行涉农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涉农案件,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机制。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加大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力度,严防公路“三乱”出现反弹;要规范执收执罚人员的执法行为,各涉路单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定期进行教育培训整顿。要进一步明确涉路单位的职责权限,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探索涉路单位内部综合执法的模式。继续开展创建五星级文明站卡活动和基层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落实“摘牌”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