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三要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重视对民族团结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县委、政府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健全、上下整体联动、通力协作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齐心协力,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把民族团结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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