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创建文明县城先进县活动中,筹措建设资金要打破只求短期平衡的观念,处理好短期平衡与长期平衡、静态平衡与动态平衡的关系,敢于适当负债搞建设,从文明县城建设的大局出发,建设一批大的、好的项目。城市建设要打破“有街必有市”的观念,路边房子不要都搞店面,要尽可能多地搞一些绿化等项目,提高城市品位。“软件”建设要打破大呼隆搞突击的习惯做法,在抓好集中性整治的同时,要不断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在经常性工作和长效管理上下功夫。
4、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一要健全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对创建工作细化的各项具体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定出时间表,列出进度表,确定责任人,一项一项抓落实。二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创建工作,县里要加强经常性督查,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进行视察,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县报社、电台、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现象、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曝光。三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创建办、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组建由公安、工商、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改城市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要探索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相结合的新路子,建立社区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环卫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沿街两侧的部门、单位、商店等“门前三包”责任制,职能部门要经常检查“三包”落实情况。四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先进县活动的资金投入,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全社会发动,各方面支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基础设施建设。五要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那些创建工作不积极不努力,专做表面文章,拖全县创建后腿,经教育仍不改的单位或部门领导,要坚决予以处理。
5、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广大市民是创建文明县城先进县的主体,大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动员大会之后,宣传舆论部门要立即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创建文明县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大家都知道、人人都参与的创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