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发展妇女事业,维护妇女权益,关心妇女疾苦,热忱帮助妇女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尤其要千方百计为城乡困难妇女排忧解难,坚决消除歧视妇女现象,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积极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根据妇女特点和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热情关心妇联干部成长和进步,动员全社会更加自觉地尊重妇女、更加有力地支持妇女工作,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继续巩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女同胞和台湾女同胞、海外女侨胞的大团结,携手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进。要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加强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积极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妇女事务,不断扩大我国妇女的国际影响,同各国人民一道,为促进世界妇女事业发展,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为我国妇女事业不断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在祖国和人民开拓奋进的伟大历史征途上,我国广大妇女可以也一定能够大有作为,我国妇女事业可以也一定能够大展宏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锐意进取,扎实奋斗,共同绘就我国妇女事业更新更美的画卷,共同谱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