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是尊重群众与领导群众的辩证统一,而不是要求干部一味地跟在群众后面,做群众的尾巴,必须担负起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责任。在改革开放进入关键阶段的矛盾“凸显期”,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分化,群众的意见不一定什么时候都是正确的,有些群众因为思想认识水平所限,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开放进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能正确对待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有时对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不理解,甚至抵触和反对,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行之有效地做好群众的工作。一是要提高教育、宣传、组织群众的本领,使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二是要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善于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办法,通过民主协商、广泛论证、科学统筹等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三是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本领,畅通诉求渠道,协调利益关系,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提高团结群众的本领,多到群众中去,感受他们的酸甜苦辣,倾听他们的喜怒哀乐,反映他们的所思所盼。要特别强调的是,基层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沿陆地”和第一道关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在这方面有着重要的、难以替代的责任,必须按照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群众、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要形成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任何一种先进的观念都是提倡性的,都是在获得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被贯彻落实,不具强制性与约束力,同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树立,也应该在搞好道理灌输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群众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干部群众观念上存在的问题,当前,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工作:建立重大决策中的公开制度,把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开诚布公地告诉群众,通过公示、听证、议政等形式,让群众参与进来,发表意见、建议;完善转变政府职能中的为民服务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中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实行便民承诺制、服务群众代理制,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效、便捷、优质、低成本的服务;落实密切联系群众中的挂钩帮扶制度,针对城市、农村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实际,深入厂矿、社区、村居,建立帮扶责任制,使这些群众尽快摆脱困境;规范基层建设和工作中的管理制度,把基层建设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的各项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