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要求各市年底前,要全部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式,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省政府在《意见》中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省辖市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县城以上城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xxxx的标准筹资,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补助比例由各地确定。
省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还建立了统计月报制度,并在工作调度会上提出了年内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间表。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上,又进一步明确“目前尚未出台制度的统筹地区,特别是省辖市所属各县(区),要一手抓实施方案出台,一手抓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底前力争全面启动实施,最迟不超过10月1日。”这是省政府提出的刚性要求,我们要正确理解“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市政府于6月29日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副市长就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确保全市城镇居民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能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又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检验,希望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大力协同,和我局一道做好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三、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并正式印发,10月1日起施行。全县上下,必须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今天会议结束后,县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立即着手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新闻部门的配合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真正要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使城镇应参保居民了解掌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和参保办理程序。
(二)加快培训业务经办人员。八月上旬我县将按照“统一组织、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对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
(三)严格审验定点医疗机构。8月上旬,我县要按照城镇居民社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抓紧完成城镇居民在社区就医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审核、验收、挂牌工作,为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夯实基础。
(四)全面启动登记工作。从即日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镇劳动保障所和居委会的同志,要逐门逐户上门宣传居民医保政策,组织登记和进行居民个人缴费等工作,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努力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目前,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人员配置、办公设备、经费安排上与规范化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距离市政府连政发[2003]97号和市政府办连政办发[2003]120号文件提出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经费落实、工作标准等要求差距较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赋予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许多新的工作任务,城镇居民参加基本保险,镇劳动保障所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还存在不少不利条件。要做好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调查了解辖区内居民参保及变动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对低保、特困家庭、残疾人进行重点帮助;做好参保人员费用收缴、证历卡的制作发放;办理参保人员转移、医保卡挂失、账户查询、身份认定、报表统计等工作,工作量和难度远远超过过去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对镇工作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按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要求,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场所经费,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平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同志们,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