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我们强调的是“禁止”,是“告诫”,而不是鼓励学生从事积极的、具体的活动。学生往往知道什么是被“禁止”的,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这可能是教育中长期被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教育工作在很多时候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要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禁止”的、“不许”的,更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做什么,也就是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提出一条禁律必须同时提出十条鼓励,这是最重要的。否则,教育就会沦为僵化与被动,等待学生的不是希望和鼓励,而是冷冰冰的批评与告诫,当这一切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时,最终教师将不得不动用最后的手段——惩罚。惩罚固然是一种教育手段,但不论是洛克、夸美纽斯,还是苏霍姆林斯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赞成采用这种手段的。说到底,教育的职责还是应该唤醒人性中那些善良的、美好的东西,而这些都依靠无限的信赖和真诚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