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宣传教育日的演讲:“增强法制意识,构建平安校园”(小学老师)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大家知道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吗?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今天杨老师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构建平安校园”。
俗话说:“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有自己决定。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因为你过度的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同学们,有人调查过,全世界平均每一秒就有一人受伤,每30秒就有一人死亡。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8%左右。
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因此学校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紧抓不懈。
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看到、听到这样的新闻:刘同学,由于没钱上网,从而把手伸向别人的口袋;王同学,由于一时冲动,把同学砍成重伤;陈同学,由于自己的无知,一根火柴烧掉了整片森林……而他们最终的结局,无疑是从此跨进了高墙、电网的深院之中。
当少年法庭的过客越来越多、当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当青少年犯罪形成一个研究的课题……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声音:青少年,你们究竟怎么了?
如果要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那么我想说:“这不是一个人的错!因为家庭和社会都有着不可逃脱的责任”。正是因为家庭过度的溺爱,才造成孩子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正是由于社会不良的攀比之风、浮躁之气,才造成青少年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试问,如果他们从小就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也势必会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他们还会那样做吗?
邓小平同志很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觉悟。防微渐进,诸葛亮有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危害社会伤害他人的行为,势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比如乘车讲究文明礼貌,安全上下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杨老师希望,同学能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法制在我心中,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