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职)实行1年的试用期;对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出现年度考核不称职、有违法乱纪、完不成年度任务等问题的,予以解聘。
五、时间安排。整个竞聘工作从xx年x月x日开始至xx年x月x日前结束。
六、竞聘工作的其他事项:
(一)此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
(二)本次竞聘中,如经过考核、考察或党委认为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此岗位可暂缺或党委研究决定由副职主持工作。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竞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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