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正义流行;人人无耻,则邪恶大行其道。说明了荣辱观的重要作用。
2、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荣辱观
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道德是社会历史现象,是随着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一种特殊意识形态。
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形态。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的劳动所得仅能维持人们日常生活最低需求,没有剩余。因此,当时,共同劳动,一切为了集体(部落),是最高原则,在氏族内,互助、平等、正义(集体内部自我保存),血亲报仇,以打还打,以伤还伤。
在奴隶社会,要求对奴隶主的忠诚,鄙视劳动,只有奴隶才劳动。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丰富的道德规范。如忠君孝父。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孔子有个著名的论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并不完全否认利,这里的君子与小人,其实也是一种荣与辱的观念。孟子提出“四端”:仁、义、礼、智。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曾经辅佐齐桓公,使齐国盛极一时,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正是这样一位十分成功的政治家,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思想。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一般认为耻感只不过是个人的一种羞耻之心,关联的只是一个人的行为和品质而已。为什么管仲如此看重知耻之心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把耻提高到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在个别人没有羞耻感的情况下,国家生死存亡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但如果无耻之行不受到谴责,无耻之人不受到唾弃反而扶摇直上,无耻之风就会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时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性堕落的社会。一个没有天理,缺乏仁义,禽兽横行的社会,国家岂有不亡之理。
明清之际思想家顾炎武说:“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已,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日知录.廉耻》)
不廉洁的人,把什么都想据为己有,不知耻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当不廉洁、不知耻的人成为国家要员时,什么都想据为已有,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国家如何能长治久安呢?
战国时代的荀子,把荣誉同履行社会义务联系起来考察,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认为履行义务是获×××誉的必要条件。
封建社会的荣辱观,有许多在现代看来是错误的。比如妇女要“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为德、容、言、功。妇德贞顺,妇容婉娩,妇言辞令,妇功丝麻
。对丈夫要从一而终。男的可以三妻四妾。祥林嫂嫁了贺老六,后来贺老六又死了,说她死后要劈成两半去侍候两个男人等等。
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利已主义,一切为了发财致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它的人道主义,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歌颂人的伟大,提倡意志自由,个性解放,自由、平等、博爱。
二、为什么要强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提练和升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荣辱观。”我们所讲的荣辱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荣辱观念既有联系、继承的一面,又有区别、发展的一面。社会主义荣辱观,批判地吸收了人类社会荣辱观念的积极因素,是建立在对人民、对集体、对祖国尽义务的基础上,同社会主义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础上的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它应当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成为每个人做人的准则。
1、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确立公民行为准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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