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和不足、困难告诉别人;交流,是为了学习别人先进的经验、做法以促进我们改进工作。再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关心不应终止在案件移送法院开庭后,而应一直跟踪到其回归社会,真正走上光明之路。另外,在办案中,强调教育、感化、挽救应大于惩罚,大胆使用不起诉权,做好不起诉回访工
作,防止违法犯罪青少年走回头路也是值得尝试的维权方式之一。
离开公诉部门一段时间了,这里的工作比当年肯定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以上只是我对自己尚知的公诉工作的一点抛砖之思,有不同的观点、意见,欢迎领导和同志们交流、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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