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深入分析,认为聘干部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认为在制定干部任职条件中,不能定得太高,也不能定得太低,应从原三个的历史和新段现实中加以考虑,制定出合情合理的任职条件,让各方都能接受。二是公平性,充分吸取周边站段在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教训,把原来三个的干部分别置于原来三个的车间级管理干部职工中测评,打造了一个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干部竞争上岗平台,排除了因不了解情况打偏分,而造成优秀干部落聘的可能。
⒊统一办法,规范管理。在推行机构改革和竞争上岗办法的同时,对相续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办法强调必须掌握以下特征:一是广泛性:做好原三个业务跨度的结合,要考虑到涉及面大,项目多的特点;二是前瞻性:要为模拟市场运作模式向今后以市场为主体的经营模式过渡创造条件;原创:三是法理性:办法和意见要以“法律为依据,上级精神为准绳”,要有利于办法和意见运作过程中的矛盾处理和解释。四是延续性、可操作性:办法和意见本身要具备适度推进的特点,不搞一步到位,采取试行、分阶段实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⒋推行改革,措施配套。在推行机构改革和竞争上岗办法的同时,段重新起草并规范了《内部退养、息岗、外出劳务、助勤等的实施办法》;《关于重新制定分配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抢修、夜班、劳务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十分注意内部各项政策出台对段职工的心理影响,在有利于段今后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尽可能考虑职工想法和意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尽可能促使老同志拥护并支持段的改革;另一方面让青年同志能够在改革中展示作为,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