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原创: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
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区属学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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