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dxp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转换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恢复了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集中力量处理“文革”及以前的冤假错案,为30xxxx万名干部平反了冤假错案;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三招”、“三转”、“一住”等不正之风;开展以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斗争;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开除党员3.xxxx人,不予登记xxxx多人,缓期登记1xxxx多人,受留党察看等处分1xxxx多人。[1][2][3][4][5]下一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