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干部要诚恳接受批评,敢于自我批评。要认真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三要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开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增强涉及群众利益有关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真正能够行使监督权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党委营造干部干事的氛围、政府营造干部干成事的氛围、纪委营造干部不出事的氛围”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继续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注意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案件。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中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领导干部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准说情,更不准袒护和包庇。对阻碍、干扰办案工作的,要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既要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又要严肃追究诬陷他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提高办案工作水平,特别是要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保证依纪依法办案。要加强对干部的挽救和保护工作,用有效的办法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挽救和保护干部,从党的事业出发,以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对那些群众有反映,但所犯错误事实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多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组织处理的方法促其改正,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少数腐败分子。要建立案件分析制度,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强化责任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表彰挂起钩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广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树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思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乡镇、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对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要敢于抵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查处。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实行经济、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抓。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绝不允许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去捞好处、干违法违纪的事。要严格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狠刹赌博之风,积极倡导广大领导干部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时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还要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发现分管干部在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局面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