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领导职数。要严肃组织纪律,人员分流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事,防止借改革之机违规转移资金、私分钱物等现象发生。市直、区直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
九、效果落实。抓乡镇机构改革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实际效果。遵循中央精神,衡量改革成效主要看四条:一是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二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同时在改革中要严守两条“底线”,即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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