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违反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人由上一级党组织追溯相应责任。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真正合格的党员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
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于每年3月份将本年度发展计划报送上级组织部门。没有纳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发展。
二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三性保一性”的工作思路,即以党员履行义务的充分全面性、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一致性和党员教育与管理的有效性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三高一流”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关心爱护党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着眼于企业党建创新,以“凝聚力工程”建设为总抓手,从相互交叉的五个层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即党员队伍层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层面、人才队伍层面、员工队伍层面和客户层面。努力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四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每年要集中检查一次各基层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以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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