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这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在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有极少数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甚至严重不作为。在清产核资或资产置换中,有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流出,听任国有资产受损;有的仅以有形资产折股,不考虑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甚至将企业的商标无偿转让,使企业利益严重损失;更有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以压价低估等方式恣意侵吞国有资产。比如,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冀党生于年月至月间,利用负责公司接受项目转让和公司股份制改革之机,采取截留公款、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和转让协议等手段,暴敛国有财富,将万元公款和国有公司(折合人民币万元)的股权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个案例可以警示我们,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形势面前,面对重大利益的诱惑怎样经受考验,是我们每一个企业领导干部必须直面回答的课题。
第三,在企业自主经营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国有企业通过实行《企业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经历了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代表政府和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经营着国有资产,但是,由于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中违规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有少数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把自主经营变成了自家经营。有的滥用经营权谋取个人利益;有的对重大投资项目,不经科学论证,搞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有的截留经营收入,搞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巨额资金的“小金库”,任意支取,甚至据为己有。比如,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殷愿清多次采取收款不入帐、签订虚假房屋销售代理协议和直接收受贿赂等手段,贪污和收受贿赂万元人民币终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些充分反映了在一些企业内部,存在着对国有资产管理低效、无序和出资人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既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更要为国家创造利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既是对企业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也是履行国家出资代表职责的基本要求。
第四,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伴随着我国企业经济、技术实力的不断增强,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以后,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程度迅速提高,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建造跨国公司的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到埠外、境外发展的企业日趋增多。据统计,全市境外企业家,总资产达亿美元。由于境外企业还缺乏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加之我们派驻境外企业的个别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经受不住诱惑而迅速堕落,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今天通报的蔡季良、李化学两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问题虽发生在个别企业、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是恶劣的,任其下去就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不解决这些问题,其危害性极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些问题又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相信我们有力量、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并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尤其要紧密联系国有企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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