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机关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大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注重制度建设。抓机关作风问题,重在建设,贵在坚持。这次“效能革命”,既要注重治标,更要注重治本,要着眼长远,探索建立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每个单位都要明确工作规范,明确素质要求,明确奖罚标准,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效能考核体系,把机关作风好坏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把考核结果同奖罚措施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让那些表现好、能力强、贡献大的干部得到提拔、受到重奖。
第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有力,检查到位,“效能革命”就会有成效,否则就容易走过场。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搞好“效能革命”的重要环节,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监督检查要讲究方法,既要明察,也要暗访,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那些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进行检查;既要自己查自己,也要接受人家的检查,善于听取反面意见;既要组织突击性的检查,也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特别是对那些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连续查、跟踪查。监督检查要讲究实效,要改变过去那种只听听汇报、看看现场、提提意见的做法,切实做到真检查、真监督,不能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好监督检查,还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市委、市政府关于“效能革命”的决策部署,出台的各项配套措施,以及对违反禁令的处理情况,要公布于众,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机关部门和机关干部作风好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使评议活动和评判结果真正体现真实、公开、透明。为了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成立机关效能监察中心,与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全权负责接受投诉和查处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机关工委和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和检查。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
第四,要严格执行纪律。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效能革命”,是下了很大决心的。下定的决心就要付诸行动,作出的决定就要一抓到底,发出的禁令就要抓好落实。当然,“效能革命”的目的不是要整人,“效能革命”成果的好坏也不是用处理了多少人来衡量的。但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条禁令”绝不能成为空喊的口号,出台的各项措施必须坚决实施。我们不愿意看到哪位干部因为违反规定受到处理,但是谁要是去碰这个“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严肃处理。今后,凡是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要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追究责任;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执行纪律不能有弹性。总结我们以往的经验教训,在执行纪律这个问题上,往往失之过宽,说情风太盛,致使许多事情不了了之。这个问题不解决,纪律就执行不下去。在这场“效能革命”中,执行纪律一定要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任何人不能说情。市里四套班子的领导都已经明确表态,我们一定从自身做起,欢迎大家监督。
第五,要人人从我做起。机关干部是这场“效能革命”的主体。每一个干部都要摆正位置,积极参与,共同把这场“效能革命”搞好。大家都要有强烈的发展意识,对改革发展有利的事情,就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把它办好,比如规定的办事时限,这是最低的要求,只能往前赶不能往后拖;审批的事项,不仅要讲砍了多少,更要把该砍的都砍掉。大家都要牢固树立“处处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思想,每个人都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为个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