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经验和薄弱环节”,“发展、扩大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等三个主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水平。
第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改进机关作风
(一)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要围绕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wt0的新形势,通过深化改革,从具体体制、机制、制度上不断拓宽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领域。机关纪检组织要密切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协助做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工作。凡是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逐步将可以推向市场的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机关纪检组织要配合组织部门加大参与监督选拔任用干部的力度。要注意针对易于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强化机关党内监督。要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宏扬正气,激浊扬清,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要把教育贯穿于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在加强机关党内监督上,要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以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党章》为重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改革和完善办事公开、民主评议、信访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使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
(三)继续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要继续逐项抓好中纪委、省纪委确定的廉洁从政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在调查研究、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清理。要以查办经济、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为重点,加大信访和案件管理力度,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在查办案件中,执纪执法机关要形成办案合力,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纪检机关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督促,巩固、扩大纠风工作成果。
(四)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党组(党委)和领导千部要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规定,切实负担起本部门、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抓好责任分解、检查督促、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项工作环节,增强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要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带动、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要巩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抓好“四减少、两深入、三碰硬”的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推进**发展新跨越。
第五、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切实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省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局域网,建立和形成思想政治工作收集、反映系统。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好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的工作。坚持定期分析思想形势制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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