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9号),把实施“八有”工程中的“老有所养”、“困有所济”工程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继续大力推进,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满意。五、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落实组织教育处理工作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组织教育处理是第一批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要内容。组织处理特别是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既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局参加教育的党员,大多数都是机关干部,体现着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尤其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保持在思想上、组织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其中的不合格党员不进行严肃处置,就达不到教育绝大多数党员的目的,达不到纯洁党员队伍和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组织教育处理,首先要立足教育,同时要严格处理。在整改提高阶段,党员要主动提出先进性承诺申请;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习动员阶段开展“两个具体”大讨论形成的成果、分析评议阶段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和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本支部有没有需要按正常程序进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初步意见;对本支部存在的不合格党员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党支部要在听取每一个党员的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不合格党员提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的具体意见,并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提出支部的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本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议。对明确为不合格的党员,以及本人要求退党的党员、自行脱党的党员、不愿作保持先进性承诺申请的党员,党组织要区别情况,充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促使他们进一步转化。对经过教育帮助仍无明显转化的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置;对本人要求退党和自行脱党的党员,按有关程序办理退党、脱党手续;对不愿作保持先进性承诺申请的党员,按有关程序报批后,作自行脱党处理,宣布除名。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党组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支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激励党员,取信群众。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规定期限。整改一定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一定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先进性教育活动,归根到底在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必须始终把加强先进性建设同推动各项民政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推动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推动改革的深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中,从发展现状和差距中,树立和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坚持以长远的目光谋划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教育引导全局党员进一步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人才意识和环境意识;班子成员要继续在“三树”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继续在“五个要求”上动真格,进一步凝聚发展力量,注意把教育活动中焕发出来的激情引导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来,进一步深化“满意在民政”主题活动,努力把先进性承诺转化为现实行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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