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部门要在深入落实好《“两权”监督制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选准突破口,抓住“重点部位和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行政管理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掌握人、财、物权力的岗位和人员上,在税收执法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稽查等征管一线的岗位和人员上。同时,各级要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的重要事项,如大宗物品购买、基建工程、人事安排等,也要进行重点监督,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在监督措施上,一是深入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机制优势,确保“两权”监督制约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执法监察要重点围绕税收执法中的税款入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稽查处罚和行政管理中的经费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管理等案件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来进行。今年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三是要结合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完善资源配置,简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三是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期、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四是在财务管理上、在大宗物品购买上,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市局规定,在竞争上岗、大宗物品购买、基建项目招投标、重大案件审理等工作上,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如发现没有进行监督、搞暗箱操作的,市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三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要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下工厂、尝艰辛”,“进军营、强纪律”,“访贫困、知满足”,“探监狱、敲警钟”等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级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教育干部,引导和武装干部,坚定广大国税干部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教育形式上,既要坚持理论灌输,又要经常对干部进行现实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特困企业、农村走一走、看一看、比一比,还可以带领大家到革命圣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家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手中的权力用来干什么,以此来增强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
二是加强典型警示教育。要运用系统内或其他部门已经处理的、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形式,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教训。在教育方式上,除组织收看警示录像片、召开座谈讨论会外,还可以把监狱、劳教场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不定期地组织干部到监狱、劳教场所进行参观,听取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通过活生生的事例,鲜明的对比,在干部思想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以此来警示和教育大家,使广大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各级要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根据人员变动、任务变化、形势发展,及时进行党纪条规教育,使大家知规矩,懂法律,不蛮干,依法办事。当前要组织广大国税干部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学习落实。在教育形式上,要利用固定的学习时间进行集中辅导,依托“山东国税廉政网页”进行自学,采取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今年下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全员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的高潮。
(四)做好“四件大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各级要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案件频发多发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等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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