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宣传和贯彻。县(区)委、政府要结合这一《意见》的学习,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制定村级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和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作,增强村“两委”合力。二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应抓紧进入角色,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村级财务,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应经常加强检查指导,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等问题,真正让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积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乡镇站所事务公开和县(区)直部门的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坚定用改革的精神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探索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在乡镇设立受理室,实行为民办事“一室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的运行机制,把方便带给群众,让麻烦留给干部。合并的乡镇人多面广,应先行试点,切实解决农民办事难的问题。要尝试在农业专业协会中开展党的工作。我市农业专业协会从90年代初开始,随着农村市场经济建立而自发形成的,现有各类专业协会48个,会员6500余人。目前,农村专业协会的规章不全、层次不高、合力不强、领域不宽的问题日益显现,加强党对农业专业协会的领导迫在眉睫。市委组织部要超前研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学习借鉴中组部推广的四川“支部+协会”的做法,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实现农民长期得实惠的目标。
六、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倾注了很多心血,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有许多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去破解,有许多新的任务要我们去完成。各级党委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抓好督查落实。特别是县(区)、乡镇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的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精力投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中办发(2003)26号《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扎实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市、县(区)要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确定创建目标,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创建措施。要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联系点的实际困难,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市、县(区)农组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成员单位既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好工作;又要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年初分工的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县(区)党委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政府各部门在农组工作部署、力量调配、督促检查和资金投入上要予以支持;组织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合力量,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合力、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
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广大选派干部完全能在三年任职期间大展鸿图、大有作为。各位选派干部一定要志存高远,勇于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意志,提升境界,锻炼党性,增长才干;一定要讲究方法,面对新的任务抓紧转换角色,争取各方支持,改进工作作风,激活村一班人干事创业的热情;一定要严格自律,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吃苦耐劳,廉洁自律,经常总结“得”与“失”,坚持按规矩办事,自觉维护好机关干部的形象;一定要牢记使命,始终咬定“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的总目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以良好的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同志们,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沉下身子,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全市第一批选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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