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重大决策和主张成为国家机关制定方针、政策的法律依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充分表明,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实施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已成为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自觉行动。在实施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为了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与国家执政权力的有机结合,我们党坚持把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党支持人大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党不断从我国国情出发,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推进人民民主的建设与发展,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挥更大的集智效应和凝聚功能。
坚持执政目的与执政基础的统一
六条经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紧密相连,说到底就是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必须紧紧依靠群众,靠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也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来源,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六条经验的本质所在。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曾提出“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党的宗旨。今天,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以至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条件下,这个宗旨仍然不能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都要放在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党执政的目的与执政的基础是统一的。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应当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升到统领执政党全部思想和行动的党的执政理念上来,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在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生活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党内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危险。为此,我们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总结过去、尊重历史与面向未来、开拓进取的统一
一个执政多年的大党能不能充满活力、永葆青春,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关键在于其在指导思想上能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我们党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看作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看作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看作指导我们行动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它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充分借鉴和汲取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它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使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亿万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的不竭源泉,而立足于新的实践、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又指引着我们不断开辟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广阔道路,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正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实现认识和实践的新的飞跃和跨越中,我们党及其领导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波澜壮阔,永葆青春。
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总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