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把办理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创业创新的过程。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不是简单的“你提我办”、“你问我答”,更多的是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了解实情、虚心学习、改进作风的过程。要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把研究落实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与推进“两创”活动,与蹲点调研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着力提高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不断提高满意度。创新是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办理方式,主动和代表联系沟通,多想一些办法,多动一些脑子,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办理。有的即使受客观条件所限制,我们也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及时给代表合情合理的答复,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一是要健全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是我们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一项最起码最基本的工作。我们要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前两年交办会上我都提出了四个具体要求,今年仍然保持不变。即:①办理时间,原则上两个月内必须办结,留出一个月来解决疑难问题;②见面率达到100%,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面商;③议案、重点提案的满意率一定要达到100%,其它建议、提案力争达到100%。④议案建议、提案答复函,必须由主要领导把关,签字下发。
二是要加强沟通,务求真心满意。各承办单位要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面商等方式,更多地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尊重代表的意见,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议案和建议,更要注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把握问题的症结,努力与代表达成共识,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要杜绝关门办案和闭门造车的“衙门作风”,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进行交流协商的过程,变成提高效率增加满意度的过程。
三是要形成合力,切忌扯皮推诿。近年来,综合类的议案建议、提案越来越多。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议案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互相支持。主办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各相关单位要服从承办单位的协调,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认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积极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里再次强调,今天会上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归口到具体承办单位办理,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承办单位的,必须在一周内向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同意后方能调整。
四是要加强督查,确保办理质量。县政府督查室要与县人大代表工委、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今年,要从五个方面加强督查:①不定期地到各承办单位进行抽查,并会同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一起到有关单位进行现场督办;②抓好重点办理单位的督查,主要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分管领导对议案建议、提案重点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和质量等进行督查;③7月初会同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④9月底对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⑤10月底前开展已承诺而没有办结的议案建议、提案督办工作。在督查中仍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代表反馈表示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各承办单位也要对本单位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
同志们,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今年的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每一个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务必集中精力,统筹兼顾,扎实工作,把今年的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