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认真或逾期不办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直至必要时提出质询。
四、努力建立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履行代表职责,应牢固树立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监督的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增进和群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因此,为了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我们嘉于区人大代表每年要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着重汇报自己一年来在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执行宪法和法律情况;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情况;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力情况。每位代表要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政府的难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并依据视察、检查、调查研究情况,向“一府两院”提出建议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准备下一步开展“好建议”评比活动。通过评比,让代表在提高建议质量上多下功夫,力求出“精品”,出“效果”。
五、勤于实践,努力做合格的人大代表
第一,政治上要成熟。首先要强化党的领导至上的意识,思想上要明确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它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二是在人代会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中,要坚决贯彻党委的意图。三是在日常工作中,要明确人大尽管同“一府两院”性质、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中心,都是为了一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都是为了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思维上要科学。各位代表必须明确,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数量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活动不是个人行为,代表要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要更好地为民服务,就必须强化代表意识,要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项审议、选举活动,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联系选民,善于将大多数人的分散、无系统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上升为集中、系统的意见,不断提高代表提案的质量,更好地协助“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行为上要严谨。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的贯彻执行。因此,学法、守法、护法和遵守人大有关纪律是人大代表的天职。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强化法律至上的意识:一是决不能有特权思想,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绝不能做有损人大形象的“特殊代表”;二是要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大胆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三是广泛地宣传法律,推动依法治区的进程。
第四,工作上要创新。人大代表首先在观念上要与时俱进,善于学习,做学习型代表,用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在致富观念、就业观念、教育观念乃至婚育观念等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为广大群众作表率。其次,工作上要与时俱进,在本职工作中要开拓创新,不断创造新业绩;在发挥代表作用中,要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为民代言、为民谋利的新途径和新举措。
第五,作风上要务实。坚持勤政廉洁,反对以代表的身份搞谋私、腐败的不正之风活动,做廉洁勤政的模范。不可否认,有的人争当代表是从一己出发,或是为了个人的政治荣誉、政治待遇,或是为了给自己的企业增添光环、扩大影响,或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道护身符,没有或者很少想到当了代表如何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样的代表不仅玷污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选民的感情。因此,我们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把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作为自己庄严而神圣的政治使命,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洁身自好,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代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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