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坚决纠正那种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决反对那种群众办事难、反而不准群众向上反映、谁反映了加倍刁难的恶劣作风。
当人民的好公仆,就要自觉接受法律的制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时刻警惕滥用职权的倾向。人大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国家体制。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人民和国家的意志,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同级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和法律的实施所采取的监察、调查、纠正、处理的强制行为。它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政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常委会将根据需要,组织受任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并进行评议,以及对受任人员进行其他形式的监督。制约不是掣肘,监督只会促进工作。拥有权力而不愿接受监督是封建特权思想。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能够赋予,也是可以收回的。如果违背人民的意志,损害人民的利益,滥用职权,人民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罢免或撤销他所任公职。希望同志们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如实报告工作,虚心接受评议,保证我们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活动,保证汉南区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办事,做执政为民的好公仆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全和谐的政治局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只有在一个统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经济才会良性发展。而法制环境的营造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做到。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加深对“法治”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自觉性。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以言代法,更不能以权压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将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上来,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变微观管理为宏观调控,变直接干预为间接管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传统做法,改变“重收费、轻服务”的管理模式,把不应该、不适宜政府行使的职能还给市场和社会,尽快实现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建立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继续贯彻执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希望同志们不断增强执法责任意识,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本机关本部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化,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化,考核评议制度化,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切实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政令畅通,使我区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四.严于律己,做廉洁奉公的好公仆
实现我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一要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的指导;二要靠全区人民在区委领导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三要靠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历史把我们推上领导岗位,我们决不能因此而飘飘然,不思进取;决不能因为党和人民的信任而骄傲自满,无所作为;决不能用人民的权力换取一己的私利,贪图安逸和享受。
我们一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克服心浮气躁,潜下心来努力学习,做学习型的领导干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现代化知识水平,努力使自己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我们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协作,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咨询论证不决策、不经民主讨论不决策,既要敢于负责,又要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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