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已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中心,积极开展民族工作
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因此,深入贯彻jzm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紧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三个相对落后”状况,仍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今年的民族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契机,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18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它以基本法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固定下来,对保障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对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3年修改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加重了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区领导和帮助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教育的扶持力度。这就为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自身努力加快发展、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创造了一个极好的外部环境。因此,要抓住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一契机,全面提高民族工作的水平。《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贯彻执行它的各项规定,不只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政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并在实际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形成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合力,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政府所属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省实行了民族事务委员制的工作制度,各委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都很高,多年来对民族地区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发扬这种良好的传统和作风,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培植。
第二,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为载体,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从我省的情况看,没有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兴边富民行动”。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直有关部门也积极参加。今年5月份,国家民委将在我省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我省的经验。但我们决不能就此满足,要继续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不但要努力抓,还要抓出成果,要上新台阶。要借助“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尽快提高我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民族地区要积极从自身实际出发,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延边州已经被列为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地区。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都是针对建设项目的,如果我们拿不出好的项目,也就享受不到政策。实践证明,上项目中的盲目决策是经济工作中的最大失误和损失。所以民族地区一定要充分发挥在“兴边富民行动”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论证,筛选效益好的项目,以项目为中心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第三,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长久的智力支持。提高民族地区的综合实力,人才至关重要,这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深层次动力。而就目前情况看,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还都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不适应就更加明显。因此,必须注意立足自身实际,着眼于国际国内的大背景,树立全新的人才观念,打破官本位等落后意识的障碍,破除论资排辈等落后观念,尽快培养和引进大批符合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终身教育体制,充分发挥人才的潜质,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要着眼于长远,努力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自己的人才,必须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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