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进一步强化举措
“十一五”是我县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首先要管住源头。抓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何为治本?关键是三条:一是要严把入口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门槛。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县的环境承载能力、总量控制计划,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环境准入标准。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凡未通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立项建设。二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环保部门要落实专人,定期巡视,确保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引进单位也要强化环保意识,共同督促业主把环保设施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三同时”的企业,不能批准生产。各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按照“三
其次要加大治污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减排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这是一项硬指标,环保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到项目,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目前我们有些数据不严谨,包括有些环保指标,企业报到统计部门是一个数字,报到环保局又是另一个数字,哪个数字更实际?要实事求是的把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的数字核清,这项工作由政办城建科负责。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促进重点企业尽快稳定达标排放。各企业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农村能源沼气工程,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项目的前期工作,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跟踪,力争资金早到位、项目早开工、工程早建成,缓解我县环境压力。
第三要完善环保机制。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建立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排污付费、治污受益”的利益导向。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环保公示和举报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