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文化厅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这个工作中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推进文化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强调全党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作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把胡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作为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主攻方向,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加强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广泛开展建设廉洁单位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搞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将干部作风建设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起来,坚决纠正不廉洁行为。二要继续坚持财务公开、内部审计和重大事项监督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文化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等的专项审计。继续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重要评奖评审活动、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以及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评估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三要继续加强人事制度建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