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治本之策在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应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制约权利的制度建设。温家宝总理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按照温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规范重要领域权利运行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开展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切实解决职能错位和行为越位的问题。三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评审制度,确保各种专项资金不被截留和挪用。四是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凡是政府投资项目,要坚持公示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资金报账制度、项目评价制度、项目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环相扣,从严把关。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狠抓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年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心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不误,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 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放纵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谋取私利的,以及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严肃查处。要针对吃拿卡要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措施不力、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二) 抓好各项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投资环境、整顿干部作风、查办案件、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成效。这里要特别强调,政府各位分管领导一定要负起责任,坚持管部门首先管廉政,做到守土有责,这次会后要及时召集分管部门开会,给干部多敲警钟。
(三)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突出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民政社保等专项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刹住苗头。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要积极支持并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及部门的舆论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办事公开,确保政府工作人员不懈怠,不滥用权力,争当勤廉兼优、人民满意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