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和总结。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⒈加强保密法制教育。
意识是行动的指南。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检保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保密意识问题。树立良好的保密意识,重要的是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因此当务之急应当是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辅导、集中教育、图片展览等多种方式,较为系统地开展对检察干警的保密法制教育工作,使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丰富头脑,从而形成强烈的保密意识。
⒉提高保密人员素质。
形势的发展对保密工作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高严要求,特别是在文化业务素质方面,要求保密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传统保密工作知识,而且还要懂得计算机等高科技条件下的保密知识,不仅要懂得保护国家秘密的知识,还要懂得保护其他秘密的知识。从目前基层检察院保密工作人员情况看,政治思想素质比较过硬,对传统保密知识和方法了解得比较熟悉,掌握运用得较好,但对新情况、新知识了解得相对较少。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方面,保密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学习继承好的保密工作传统,又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了解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保密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多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水平,构建以基础知识为根基,保密专业知识为主干,相关知识为补充的知识结构,使保密工作人员向复合型人才转化。
⒊改进保密工作方法。
方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检保工作也更加复杂而具体。检保工作的法律性、知识性、时效性和服务性都大大增强了。从法律性来讲,依法开展保密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从知识性讲,高科技条件下的信息传输方式更加现代化,窃密手段也更加技术化,必须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保密防范技术。从时效性来讲,网络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很快,有的一两天前还是秘密甚至绝密的东西,过一两天后却很快地可以在互联网上、从新闻媒体中可以看到。如果对这些信息还依靠老方法,沿袭老框框就不行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从服务性来讲,保密工作要为检察工作服务,必须要有保有放,保放适度,不能以保密为由妨碍检察工作发展。因此,开展新形势下的检保工作必须要有新的方法。
()强管理。管理是核心。建议制定《检保工作条例》,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力度:一是要对保密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保密工作队伍,并形成由保密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全体涉密人员共同组成的保密工作组织网络。二是要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确保保密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作。三是要强化保密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四是定期开展保密检查,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建制度。制度是保证。当前,检察机关应重点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工作,除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项保密制度和抓好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外,特别应着力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和秘密载体管理、局域网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随着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还应当制定《检务公开规则》,既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依法界定出应当或可以公开的检务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又充分利用“安全例外”原则,合理界定保密对象,统一保密标准,明确定秘规则,加强涉密事项管理,明确保密方向,从而推进检保工作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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