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办好重点学校的同时,花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尤其是普通中学,改变不合理的快慢班,正确对待"后进生"和"双差生",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导作用,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家庭也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信息系统
在任何一种系统工程中,无论是自然界的,还是社会的工程,信息系统都是联结整体的神经系统。全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组织,联结成为整体,靠的是信息系统的有效传播工作。如何掌握全国的、具体地区的青少年犯罪情况和成功的经验,也靠信息系统的有效传播。在现代同犯罪的斗争中,情报信息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对于领导机关部署的执行情况,也需要有真实的通畅的信息反映机制。
建立专门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信息体系,是其系统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系统工程都应当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正自己的决策方向的能动系统。这被称为“自组织”、“自完善”的功能。这种功能是信息所特有的“反馈”作用。控制论认为:“没有信息反馈就没有系统工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是社会控制工程,只有通过及时的、有效的信息反馈,才能完善自己,才能使自己有持久的运行机制,从而克服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的工作毛病。各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机构,都应有专门负责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并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工作体系和责任制,充分发展信息系统的神经节作用。
五、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资金投入体制
这是以上几个系统正常运行的经济保证条件。各地综合治理机构中,经费虽然是有限的,但鉴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应保障它有一个固定的份额是属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
无论是组织系统、知识系统、信息系统,都是由人来进行的,都需要人才,都需要设备。今天,它们都是有价格的,都要依赖经济支持的。没有稳定的经济投入(哪怕是少量的),就难以有稳定的、持续运行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系统工程;没有完善的青少年犯罪预防资金的投入机制,青少年犯罪预防系统工程,就不是“硬”的,而是“软”的。说到底,如果没有持续的、长期的资金投入保证,预防未成年犯罪系统工程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可以不夸张地说,是否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战略任务,有没有起码的经费保证是一个重要标志。投入资金的落实,可以是多渠道的。首先应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资金的落实上做出合理的规定。应改变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布置任务不考虑经费保证的现状。应规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团体、在参加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时,应有自己的工作资金预算,使各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都是有资金保证的行为。
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工程,是一项全面科学化的建设工程,是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有重要改革,必须有所突破,认真设计,精心施工,持之以恒,才能建立得起来,坚持得长久。我们应通过建设系统工程创造有中国特色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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