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胸怀大局就是要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要内容和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本职就是要求政法部门和干警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为大局服务。
正确履职主要是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二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三要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第三讲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试题
1、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实实在在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所以说,实现公平正义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因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价值目标追求和重要任务,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神圣职责,也是政法干警崇高而伟大的使命。
2、对于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而言,树立公平正义理念,需要准确把握哪些内容?
要准确把握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四个方面的内容。
合法性要求一切执法司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执法者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合理性是指执法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要使权力行使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公平正义的载体和支撑,主要包括反对特权、禁止歧视。
及时高效是检验政法机关打击控制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能力与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求政法机关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节约执法成本,实行诉讼经济;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当效率与公正发生冲突时,前者应当服从于后者,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为追求效率牺牲公正是本末倒置。
3、如何理解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实行执法公开,能够有效防止执法中的“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执法公开也是保障公民对政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政法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执法公开的规定,继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政法工作公开的形式、载体、内容,要通过便捷的、最容易为社会公众所知晓的方式和途径,将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扩大公开审查案件的范围和种类,认真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公信度,接受人民群众和各诉讼参与人的监督。公开必须把握一定的原则或界限,必须顾及其他利益和价值。
第二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试题
1、执法为民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这个理念也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同时,执法为民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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