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案件来看,大部分是确有冤情或利益确实受到损害。律师通过参与信访,积极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又可对那些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打官司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这样,既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倡导了依法办事、法律至上的法制思想,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六)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可行的。近年来,涉法信访案件的迅速增加,常常让信访部门感到棘手和为难,把法律机制最大限度地引入信访工作,在信访与司法工作之间建立一座沟通的桥梁,已逐渐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同时,信访部门有联系群众广、便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而律师具有法律知识丰富、善于处理涉法问题的优势,而且,律师人员从属于中介服务机构,职业和身份较超脱,让他门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帮助群众从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信访群众比较容易认可,非常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因此,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把信访部门的职能优势与律师的职业优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理论上是可行的。从实践来看,我州龙山县专门设立的涉法涉诉维权工作办公室和部分律师事务所推行的律师参与信访或设立法律顾问等做法,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完全可行的。
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运作机制
(一) 主要职责。从目前我州律师参与信访的实践来看,律师参与信访的职责任务主要有6项:一是解答法律咨询。主要是发挥律师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优势,耐心细致地为信访群众解答有关涉法问题,使上访人明白自己所访的事情有无政策和法律依据,能否得到解决。二是正确引导信访。主要是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涉法问题,减少和避免无效上访、重复信访和盲目上访现象。对于需要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可帮助信访群众明确应找的部门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解决办法,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可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通过信访案件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促使上访人员通过正常渠道、采用合法形式上访,依法解决上访问题,避免发生违法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四是代理法律事务。律师可接受信访人委托,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从而将信访案件纳入法律程序,依法解决问题,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五是当好法律参谋。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水平高、接触案件多、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并就一些信访案件的处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借鉴,促使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六是提供法律援助。主要是对那些需要法律服
务但经济又有困难的信访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
(二)运作机制。一要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信访局、司法局领导任副组长,律师协会、律师所主任和信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可设在司法局。二要明确职责任务。采取以党委或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及保障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定依据,确保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有据可依。三要严格建章立制。在律师接访方面,主要制定律师轮流值班制度、疑难问题请示汇报制度、处理信访案件责任制度和检查考评制度等,我州还特别制定了律师代理敏感性案件备案制度。同时,为调动律师参与信访的主动性、积极性,政府必须对参与信访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经费保障,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要加强与执法部门、信访部门的合作,遇有突发性信访纠纷需要律师参与时,快速调动律师资源,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三、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一般来说积淀时间都比较长,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较大,我州有的案件时间跨度达十年以上。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必须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决不可私自答复上访人员的要求,更不得鼓动或暗示上访人员闹事或越级上访。
(二)要努力当好参谋。律师参与信访,不仅要维护信访人的利益,更要维护国家、集体和单位的利益,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从社会稳定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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