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节日演讲稿爱国纪念日演讲稿工作学习演讲稿和谐社会演讲稿青春励志演讲稿训练锻炼演讲稿致辞主持演讲稿指导
您现在的位置: 演讲稿范文大全 >> 工作学习演讲稿 >> 领导演讲稿 >> 正文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纪检监察  ○

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是指到立案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仍计算为直接经济损失,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的情节考虑。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犯错误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组织检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的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以及较大损失、重大损失、巨大损失的标准,另作具体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对于违犯纪律的党员实施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赔或者收缴;非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党员违犯纪律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可以提出建议;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一百七十条 中央军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原处理时的规定或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依照本条例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 上一页  [11] [12] [13]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6 演讲稿范文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