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为经济建设更好地提供智力支持,经济建设才会有可靠的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同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三、完善机制,把握重点,切实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绝不仅仅是宣传部或者文明办一家的事情,事实上仅靠宣传部或者文明办也完成不了这么艰巨的任务,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时,要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政治文明一并考虑,统一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也要一起抓精神文明工作。经济工作上不去,主要负责同志有责任;精神文明建设上不去,主要负责同志同样有责任。要调动各乡镇苏木、各部门的积极性,无论是抓经济工作的,还是抓社会事业的,无论是抓发展的,还是抓稳定的,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其中,真正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布置下去以后,各级党委、政府要跟踪督查,狠抓落实。我们往往对经济工作督查得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查得少;对有指标、能量化的工作督查得多,对没有具体数字、不易量化的工作督查得少。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在督查经济工作的同时,要一并督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两个文明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加大政府投入,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硬件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各乡镇苏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适应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要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形成多渠道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
三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效。精神文明建设要来实的,不能来虚的。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为群众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只有这样,精神文明才能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群众才会欢迎、才会积极参与。如果我们把精神文明说得玄而又玄,摆得不着边际,不贴近现实,不贴近群众,就不可能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精神文明建设要从点滴做起,从长远着眼,从现实做起,不能把长期的任务当成阶段性的工作来抓,不能轰轰烈烈地搞了一阵子,甚至是搞了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什么效果没见到,就草草收兵。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不文明,群众得不到实惠,也不会赞同。希望各乡镇苏木、各部门都要积极探索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实事、见实效的新途径、新路子。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多树一些典型。各乡镇苏木都要有典型,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要有标兵,各种文明创建活动要建示范单位。同时还要注重典型的宣传推广,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要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要尽快建立起"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文明委协调指导、文明办组织推动、各方面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之中,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分值比重,将考核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评定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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