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两级院领导班子一定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投身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去,特别是在学习上,要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出表率,以身作则,学习在前,领会在前,带着责任学,带着热情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要一般检察人员明白的,领导干部先明白,要一般检察人员领会的,领导干部先领会,率先兴起一个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从而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认真查摆,深入整改。要把是否真正端正思想、解决问题作为衡量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结合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以及近年来执法办案的工作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以案析理现场会等有效方式,认真回顾和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
(四)加强督查,保证效果。市院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具体的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两级院党组成员要到各自的联系点进行督查指导,保证活动能够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学习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讨论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重视利用学习讨论活动简报,在盘锦检察专线网和铁圭网上开辟学习讨论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发展。
三、紧密联系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到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上,落实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按照省院要求,两级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五项工程”建设,即学习工程、服务大局工程、检察业务建设工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按照上级院要求,在开展“五个工程”建设的同时,结合盘锦检察机关的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 要在紧紧围绕上级院提出的“四个结合”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紧密联系”。一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高质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紧密联系起来;二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解决盘锦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起来;三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着力提高盘锦检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紧密联系起来;四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盘锦检察院机关组建20周年系列活动紧密联系起来。
(二)要在深入开展“五个工程建设”中紧密结合盘锦检察工作实际,突出落实市院党组提出的全年工作指针。检察业务工作“三个更加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