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同志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一提到行风建设,就认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不积极、不参与、不配合,让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行风建设中就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而各个部门是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大家要把行风建设当作份内的事来抓。其次必须搞好责任分解。不仅纳入目标的工作要进行分解,没有纳入目标的日常性工作也要进行分解,真正使各个部门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干好自己的事。部门负责人作为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同志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把工作重心前移,强化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考核,恪尽职守,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把这一事关全局的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落实好。(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加强行风建设的过程,本身就是我们全心全意实践“三个代表”、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因此,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处处做出表率。要不断研究行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着眼大局,探索规律,研究对策。要在抓落实上下真功夫,工作标准要高,工作要求要严,工作安排要具体,不能走形式,摆花架子,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扎扎实实的作风,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同志们,2005年我县地税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但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是为了应付民主评议行风而简单地抓行风建设,我们抓行风建设的目的,恰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政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总之,我们要把心思花在便民服务上,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上,把精力投到端正行风上,把力量放在塑造形象上。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和县纠风办的正确领导,有各部门、各单位的精心组织,有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们一定能树立起×××地税系统的良好形象,一定能够在民主评议行风中取得良好成绩,不断推进我县地税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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