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保证。《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是工会发挥维护职能的依据和保障,工会干部首先要学好,增强依法维护的意识,并依照法律程序帮助职工解决和各种劳动争议。工会应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涉及劳动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讨论、制定和修改工作,使职工利益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地上升为带有强制力的、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规范,从而减少因“无法可依”给侵权行为提供空隙带来的负面影响。工会还应加强对涉及保护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性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有效性。
第三,积极探索维权的有效途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有制结构、分配形式、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会面对职工利益表现方式的复杂化和各种侵权行为的多样化,必须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维权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四,依靠各级组织,搞好多层次、多领域的维护。在个别领域、个别单位,尤其是一些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私企,维护的任务还是很艰巨的,仅靠工会少数干部是难以做好的,必须调动和发挥各级组织的力量,把维护工作渗透到各层次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