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同时,要把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和分管范围内的人员清正廉洁工作情况,与工资收入挂钩考核,并作为单位和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惩防并重
中央《实施纲要》和集团公司《实施意见》的出台,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把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提升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在监督中,要坚持党内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监督着重在于党委和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此,要注重提高纪检部门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加强培养选拔,提高他们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企业的发展和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对违法违纪案件秉公执法,严肃查处。要提高各级纪检部门人员的地位和权力,建立以纵向管理为主、横向管理为辅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对各单位党政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出现权力监督失控,同时,这样做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和爱护。
要注重依靠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监督,建立和规范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使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权力始终处于严密的监督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