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发展经济实体。
引导党员带头“干”。要发挥农村党员的独特优势,不断创新活动载体,营造党员干事创业的宽松平台,在党员公开承诺时要有针对性,要把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纳入承诺范围,促使他们自觉地带头先富、带领群众共富。要积极探索支部加协会模式,把党组织建在经济发展的产业链、行业协会和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并按照小型、分散、业余、有效的原则,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教育干部服务“促”。要教育村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和素质,真正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转变服务观念,拓展服务领域,想方设法解决资金、技术、政策、法律、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领农民走上致富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加快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不断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突出“四个重点”—力争实现“干部素质”、“照章理事”、“阵地建设”、“民主和谐”新突破
要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要着力提高村干部“四个能力”(即:提高适应市场经济、防范风险的能力,领导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的能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思想基础、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宗旨意识,使每个党员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整体形象,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树立新形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农村党员活动的载体,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点”、“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加强党员的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党员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两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年满60周岁且任职时间满20年的村干部按月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确保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要足额预算村级运转经费,加大财政资金转移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按照“县财政能够承受、村集体可以负担、个人缴得起”的原则,积极开展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养老保险和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注重选拔优秀村干部书记到乡镇任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要规范村级决策机制。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确定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附加工作四大部分,实行常规工作积分考核,重点工作专项考核,整体工作年终综合考核,不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建立基层干部实绩考评制度,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等方面作为考核村级组织和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营造实干创业的环境。要创新村级干部管理机制,推行“三制”制度,即:年初承诺制,每年年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两委”成员要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承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办的实事,把工作置于上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年中督查制,年中乡镇党委成立督查组,根据各村年初公开承诺的事项,按照时间、任务“双过半”的要求,开展督促与检查,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年底考评制,年底乡镇党委成立考评组对全年工作综合考核,考核时邀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当场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干部报筹挂钩。要建立村级干部监督机制,实行村干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推进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增强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形成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村集体的重要事项,尤其是村集体财务收支、重大项目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加强村“两委”成员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成立理事理财小组进行表决通过,并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阳光操作”,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乡监督”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