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既充满了创新的精神,又为今后拓宽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指明了方向。
加强教育---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方面出问题,是腐败的根子。思想道德防线,是抵御腐败的第一道防线。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致力于解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既要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廉政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牢记宗旨目标,恪守道德情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发扬民主---解决制度问题的关键。清正廉洁是以完善的民主制度为基础的。凡是腐败丛生的地方,必定是民主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与发展党内民主紧密结合起来。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同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健全法制---反腐倡廉的有力保障。加大治本力度,迫切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防止腐败,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惩治腐败,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腐败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强化监督---防止腐败最为有效的方式。要按照十六大精神,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切实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管之下。
三、突出重点 抓好查办
hjt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再次强调指出,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对于违纪案件的查处,加强并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明确违纪案件的查办重点。从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动态趋势来看,现在乃至将来一个时期内,要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和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
第二,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健全违纪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