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干部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真正使干事创业的干部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
二是要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对干事创业的干部,在工作上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当他们遇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敢于为他们说公道说,
勇于为他们撑腰壮胆,鼓励他们大胆地干事创业,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三是要坚决实行劣汰制度。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必须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把那些不干事创业、相形见拙的干部,通过免职、降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途径,及时淘汰出局,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推动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文/屈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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