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经济案件的能力。二是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始终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利益格局变动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政法工作的基本取向。一方面,要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基本标准,妥当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在法律秩序的框架内,慎重考量各种利益的正当性和位序关系,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使社会矛盾的化解建立在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础上。另一方面,要把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贯穿于司法工作始终。不仅要公正裁决争议,还要致力于彻底消除冲突、化解矛盾,消除社会和谐的隐患。三是有效打击、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深入研究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及时掌握其发展变化的最新动向,不断调整改进“严打”斗争的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继续打击“两抢”等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贩毒分子,努力提高缉毒破案能力,坚决打掉毒品销售网络,堵死毒品来源渠道。不断加大对禁毒工作资金的投入,大力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遏制毒品危害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