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正确的政绩观总是与正确的权力观相联,并在多个方面有机统一。一是在目的上统一。正确的政绩观认为政绩为人民群众而创。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即所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在方式上统一。正确的政绩观认为创造政绩必须求真务实,尊重客观规律,注重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正确的权力观认为行使权力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三是在接受监督上统一。正确的政绩观认为创造政绩应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源于人民,公权不许私用,必须公开公正透明,依法用权,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丧失监督的权力必然滥用擅用,必然导致腐败。
错误的政绩观往往与错误的权力观相关。一方面,权力观的偏差容易导致政绩观的偏差。错误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是上级的赋予、个人的努力所得,或把公共权力视作谋私的资本和工具,或认为权力不应受监督制约。它反映到政绩观上,就是要么只对上负责,不对下对群众负责;要么是围绕私利打算盘,政绩不是为民造福,而是用于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的狭隘目的,成为谋私的遮羞布。反之,如果政绩观发生偏差,权力就会按照偏差的政绩观来行使,权力观也就会产生偏差。错误的政绩观容易把政绩作为攫取权力、谋求升迁的政治资本,或把政绩看成是局部的、眼前的利益,因此不惜滥用擅用权力、不惜违法行政、不惜损害群众利益来创造“政绩”,这也是一段时期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确的政绩观所倡导的政绩的取得,靠的就是实干,靠的就是科学,靠的就是群众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承受能力;二是要持科学的工作态度,按客观规律、按规矩、按规则办事,坚决防止和克服主观随意性和经验主义;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力来自于人民,正确行使权力就是掌权靠人民、用权为人民,把为民掌权与为民创政绩统一起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行使权力和创造政绩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是为民造福、惠及社会。创造的政绩必须是人民群众拥护、满意和需要的政绩,真正是为官一任,“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