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提交整改报告;局分管领导有权对分管工作内存在隐患的安全元素提出整改意见或回复下级提交的整改报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管人员有权对全局安全元素状态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部门确认有差异的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直至取得一致意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有权对全局或部门安全元素设置到待查状态。行使权限实际上是承担责任,相关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特别是班组长一定要及时将安全元素真实状态反映在系统上,以便各级管理层做出正确判断。
五、加强监督,确保元素状态真实可靠
为了确保反映在系统上的元素状态真实可靠,除了日常工作中班组长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外,系统从两个层面来监督元素状态的真实性,首先是常规性的,从三个方面来把关:一是本部门安全员要经常对部门内所有安全元素状态进行复核,其中对班组反映为“隐患与故障”元素,要在班组反映后xxxx工作日内进行详细认真的复核,要确保反映在系统上的元素状态符合实际情况;二是部门负责人对安全员确认的“隐患与故障”元素,要在安全员确认后xxxx工作日内对元素状态进行调查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定的主管人员对各部门确认的“隐患与故障”元素状态,在反映后xxxx工作日内进行再复核、再确认,复核结果有差异的要及时沟通,直至取得一致意见。其次是组织临时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局级大检查和部门大检查,检查前相应的安全元素设置成待查状态,检查后24小时内由班组长将检查小组确认的安全元素状态逐一填写在系统上,并由安全员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管人员分别履行确认手续。
六、信息处理和应用
对各元素不同的安全状态,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确认为安全状态的,不做任何处理,反应在系统上即可。
2、确认为亚安全状态的,班组长要填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部门负责人要确认整改措施是否可行、落实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有异议的,提出修改意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亚安全元素状况,要力求通过整改使其回归到安全状态。
3、当确认为“隐患与故障”状态时,操作人员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对每个隐患作出判断,分别归集到不同的隐患类别中。对内部近期隐患,部门负责人在确认隐患存在后xxxx工作日内,召集相关人员提出解决措施,责成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决;对内部远期隐患,部门负责人在确认隐患存在后1xxxx工作日内,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对策,责成有关人员做好隐患的监控和备案工作,待时机成熟时立即着手解决。对外部近期隐患,局分管领导在确认隐患存在后xxxx工作日内,召集相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报局长批准后立即实施;对外部远期隐患,局分管领导在确认隐患存在后3xxxx工作日内,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方案,报局长批准后实施。
4、遇到紧急情况的,有关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后按程序上报主管领导,班组长把处理过程反映在网络上(注明属于补办手续),部门负责人予以确认。
七、建立系统完善机制
元素化管理系统是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完善。有关人员在使用系统中发现技术问题或功能上有缺陷的,要及时反馈给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督导小组。同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元素化管理系统应用研讨会,争取两年内完善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