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许多地×××在建立和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
题,为民、利民、便民的大好事。江西目前的做法是:每人每年筹集资金5xxxx,其中:个人不低于1xxxx(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地方财政补贴(县、市、省)2xxxx,中央财政补助2xxxx。农民患病就医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但最多一年之内累计报销限额1500xxxx。很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少数农民筹资困难和期待提高报销基数等问题。
如果我们改进直补的方式:将财政补助给农民的几十元钱,直接存入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的账户,用于增大农民的上交金额或增大财政补助。这样至少有以下好处:
1、维护了政府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继续兑现农业综合直补政策,这一政策延续下去,可以确保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2、解决了农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患病返贫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农民得到了实惠,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实现整个社会长治久安,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3、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政府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来扶持农村卫生机构建设。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发展的步伐不够快。把农业直补资金拨给基层卫生机构后,增大了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可以促进农村卫生机构的改善,提高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大医院吃不了,农村卫生院吃不饱”的问题。
这样做一举几得,一笔资金起了推动几方面发展的作用,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