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惩处力度,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反腐败要讲究政策和策略,要着眼于挽救,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但如果对腐败分子不严肃查处,搞“下不为例”,或重罪轻罚,也会助长某些人的侥幸心理。只有严厉惩治
腐败,才能震慑有腐败图谋的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共查处了4xxxx起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发展和稳定。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后,认真总结其教训,深入挖掘和剖析发案原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我们结合查办案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优势,推行“教育促廉、制度保廉、监督查廉、亲情助廉、环境倡廉”的“五廉”工作法和“一案双报告”制度,努力扩大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采取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下发案例通报等形式,使所查处的案件收到了警示教育干部、健全制度、促进稳定的作用,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践表明,只有做到有案必查、违纪违法必究,惩处有力,才能增强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从而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